天主教中國主教團反對「安寧死條例草案」

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,立法委員李慶華等二十人,擬具「安寧死條例草案」, 交付司法委員會審查。此草案名為「安寧死」,其所附原文則為Euthanasia,亦即 一般人所熟知的「 安樂死 」。天主教主教團認為此草案對我國社會將造成巨大不良 影響,特說明於下:

一、將更賤視人的生命、自由、及尊嚴:

此草案第三條中規定:「罹患不可回復之昏迷者,其親屬會議成員得請求醫師停 止治療或協助其結束生命。」 若此案合法化, 將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國家將「非自主 性」及「無自主性」病患執行安樂死的國家。

全世界第一個有關「安樂死」法律規定違法但不罰的國家是荷蘭。荷蘭在一九九 三年時有嚴格法規說明若病患為有行為能力,且無憂鬱等精神疾病,若罹患不可治癒 的瀕死疾病,在完全「自主」的情況下,實行安樂死可以不罰,但卻並不承認其合法 性。

一九九六年七月澳洲北領地通過「末期病患權利法 」, 即有行為能力的成人若 「自主」地實行安樂死,可算合法。但此法只施行了八個月,至一九九七年三月,澳 洲國會裁定違憲而否決此條法案,最主要的原因為生命無價,若病患身心痛苦,應該 設法減除他的痛苦。若家屬因照顧病人而心力交瘁,應由國家、社會的福利措施來協 助,而非將病人致於死地來解決問題。澳洲政府在人民及各種社團的反對聲中,終於 廢止了這條法案。

以上二國皆只針對有行為能力的「自主」性安樂死。至於無自主性的昏迷病人, 是絕對違法的殺人行為。而我國竟「先進」到可由別人決定生死,更成為國際之恥, 賤視人的生命、自由、及尊嚴的標記。

李慶華等人提出的「安寧死條例草案」說明二中有言:「此已是時代潮流所趨, 有其必要性」。但先進國家如英國、美國等,或亞洲已開發國家如日本等,皆未將安 樂死合法。這些國家對生命的尊重及自由的崇尚皆為世界先趨,難道我國比他們更先 進? 台灣社會在保障生命權, 尊重生命尊嚴方面已受到許多批評,如今再加此條法 案,可以隨便結束病人的生命,更成為賤視人命的標記。成為國際不齒之笑柄。連唯 物無神獨裁踐踏人權的共產政權,也不敢立李慶華等人所提出草菅人命的法案。

二、將造成法律的擴張與濫用,而迫使生存權受到侵犯:

「安寧死條例草案」第二條說明「為使病人或其親屬免受痛苦,病人或其親屬會 議成員請求主治醫師停止治療病人或協助病人結束生命,而導致死亡」。此法極易被 擴張與濫用。任何有身、心痛苦的病人,都可以假「為使病人或其親屬免受痛苦」之 名,而將之實行安樂死。失智老人、智障兒童、精神病患、或任何慢性病患都無法根 治,就都可以致之死地了?如此一來人人自危,國民的基本生存權已受到侵犯,假安 樂死之名,而實行殺無辜之人之實,將無法避免。

三、將造成醫學倫理的淪喪,醫生與病人之間的信任關係將面臨瓦解:

醫學有其神聖的救命與治病之使命。此「安寧死條例草案」聲稱法院可裁定許可 安樂死,並請求醫師來執行結束生命的任務,則醫師豈不成了儈子手?當病人無法自 主時,家屬可要求醫師實行安樂死。如此一來,只要家屬與醫師聯合,就可致病人於 死地,醫學倫理將淪喪怠盡。

四、以「安寧死」混淆約定俗成的「安樂死」名稱,使「安寧療護」受到損傷:

此「安寧死條例草案」用的名稱混淆了社會視聽。一般人常約定俗成地稱「以積 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致病人於死」為「安樂死」( Euthanasia )。而「安寧療護」 (Hospice Care)則為對末期臨終病患的全人、全家、全程、及全隊的照顧,是在不 提早結束病人生命,反而是因解除患者身心痛苦,增進生活品質,因而使臨終病患將 最後一段人生旅程視為成長的最高峰。「 安寧療護 」是一種在先進國家如英國、美 國、加拿大、日本等盛行的人道醫療方法。在台灣近年來也開始受到廣大的病人、家 屬、及民眾的認同。

李慶華等人所提的草案實為「安樂死」,使殺死末期病人之行為合法化,實與 「安寧療護」有天壤之別,卻用了已被社會接受的「安寧死」名稱,而使「安寧療 護」受到損傷。

五、將造成社會更趨於功利,喪失愛心:

照顧一位受苦的病患是人道精神最高的發揮, 如接受諾貝爾和平獎的德肋撒修 女,就是終生侍奉那些治不好、沒人要的病人。台灣最具影響力的宗教人物證嚴法師 也是因為最關心受苦的病人之故,而創立慈濟醫院。若是將「無法根治之絕症或不可 回復之昏迷病人」都合法殺死。台灣社會將更傾向於急功近利,罔顧倫理道德。李總 統倡導的心靈改革,恐將反方向行之,愈改愈功利。而人對人若無愛心,台灣還能住 嗎?

天主教聖經十誡中第五誡為「毋殺人」,人的生命雖由父母所生,但卻由天主所 創造。是天主決定我們生與死的時間。人絕不能扮演天主的角色,來決定自己或別人 的死亡。本主教團對李慶華等人提出的「安寧死條例草案」認為除了嚴重危害社會風 氣之外,也喪失了人性的天良,違背我優良文化和天主教信仰。故特書牧函以示我教 民對李慶華等人所提「安寧死條例草案」竭力反對,並為此事祈禱。

主佑平安

中國主教團全體主教  啟

主曆一九九七年六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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